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兰州市西固社会福利院设备捐赠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66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兰州市西固社会福利院设备捐赠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兰州市西固社会福利院设备捐赠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http://www.cqcjh.org/)”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http://www.cqcjh.org/)”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月4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6日17:00(工作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同乘设计4楼,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竞争性谈判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03140251@QQ.com(邮箱)。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3.在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1楼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 户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注: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http://www.cqcjh.org/)”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63618066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中雅大厦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86394748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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